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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政宣導

    落實人籍合一,為正確戶籍及避免觸法受罰,應按址居住,勿虛報遷徙。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02-19 11:25

    1.遷徙是事實行為,沒有居住事實請勿辦理遷入或住址變更登記。

    2.經查證為虛報遷徙,可處新臺幣3000元至9000元罰鍰並撤銷遷徙登記。

    3.假遷徙真投票影響選舉結果,將會觸犯刑法,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    4.請勿在網路上租賃戶籍辧理登記而未實際居住,以免受罰。

     

    高雄市鳥松戶政事務所關心您!!

    上版日期:113-01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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